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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侦探公司: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_1

分类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4-12-23 浏览量:81

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

一、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

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裁决,法院综合评估。考量抚养人的经济实力、品德习惯,尊

重未成年子女意愿(八岁以上为重要参考),还有亲子相处模式和亲情纽带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二、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

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下:首先,双方可协商变更,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。若协商不成,则需向法院起诉。起诉时,要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,列明变更理由等相关内容。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,如抚养能力、孩子意愿等进行审查判断。经审理,若认为变更抚养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,会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。在整个过程中,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,如对方不利于孩子抚养的行为等,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。总之,离婚变更抚养权需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,且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量。

三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

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:

-男女平等原则: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享有平等的权利,不论男女在婚姻中贡献大小,都应平等分割共同财产。

-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:在分割财产时,要充分考虑子女和女方的利益,如在住房分配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。

-照顾无过错方原则:若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,如重婚、虐待等,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。

-有利于生产、生活原则:分割财产应不影响双方的生产经营和生活,比如不宜将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全部分割给一方,导致其无法继续生产。

-不得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: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离婚时争取抚养权,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。比如抚养人的经济能力,能否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条件;抚养人的品德和行为习惯,是否能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;孩子的意愿,特别是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,其意愿会被重点考虑;与孩子的生活和感情状况,长期稳定的陪伴和亲密关系会有优势等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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